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 歪打正着-《官涯无悔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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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两人的辩论中,楚天齐择选几份合同中的相关条文,引用《合同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中的相关条款做论据,得出结论:土地开发合同有垄断条款,应为无效,建筑施工合同有多处显失公平,申请取消。

    坦率的说,楚天齐当时虽然讲的理直气壮,但如果真要实现“合同无效”和“取消合同”,极其困难,甚至胜算并不大。

    要证明“合同无效”或是符合“取消合同”的条件,首先,必须要经过法院来裁决。一旦到那种地步,对方绝对不会客气,一定会运用各种手段来维护他们的利益。虽然自己代表的是政府,对方代表的是企业,按说自己要强势一些,可事实却恰恰相反。真到那种时候,自己就是一人作战,薛涛和王永新绝对不会为了公事而得罪一个厅级领导,他们不会帮自己,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如此,只要不背后捅刀子,已经是烧高香了。而对方却是政、商两界皆通,势必会利用各种资源来影响结果,来对法院施压,对方社会资源的优势便会显现出来。

    其次,即使法院完全公正、公平的进行审理,但己方必要的人证、物证肯定缺乏。尤其要想裁决“无效”或“取消”,法院肯定要求甲方提供受到胁迫的证据,这是证明“霸王协议”和“垄断条款”的前提,否则当时的条款可是双方签字确认,那就是双方意愿的体现。法院顶多只是允许修改个别条款,绝不会认定那是“霸王”或“垄断”,那么“合同无效”或“取消合同”的理由就不充分。当时合同应该是受到了“权”或“钱”的影响,但这只是推测,并没有实质证据,而且法院应该也不愿往这个方向深究。

    再次,目前在全省都没有政府无条件收回土地的先例,法院在裁决时肯定会慎之又慎,绝不会抢着去第一个“吃螃蟹”。再加之他们肯定会受到张氏的攻关,那就更没必要去冒险了,甚至会直接驳回申诉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即使上了法庭,胜诉的可能性也会非常小,败诉的机率反而大增。到了那种地步,也就意味着自己主导的这件事完全大败,局面对政府更为不利,而自己也可能早被对方收拾掉。即使侥幸没被对方拿下,但在成康官场中也没了立锥之地,在官场和民间也就没有任何威信可言。正因为经办领导可能会身败名裂,众常委才不吝答应了那么多略显苛刻的条件,也才一致把锅甩给自己。

    其实在任务落到头上之前,楚天齐已经想到了这一层,但这件事确实和自己分管工作关系重大,不把飞天和四海烂尾工程处理妥当,后面的工作非常不好开展。即使勉强推进,也会受到这两个工程的干扰,也会留下后遗症。不但责任使然,市委一班同僚也默契的把这个锅推给了自己,自己是不得不背。

    在接到这个任务后,楚天齐想了种种方案,也假设了各种结果,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杀手锏,那就是对方的背景。鹏燕和鹏程公司分明是张氏企业,背后是河西省凉河市委书记张天凯,这是鹏燕和鹏程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,也是这两家公司的软肋。

    当然,一般情况下,人们不会拿这个说事,这多少有违官场潜规则。尤其自己这么一个副处级,要以这种方式挑战正厅,那更是官场大忌。官场中人会把自己视为危险分子,唯恐避之不及,甚至预除之而后快。如果要拿张天凯与这两企业的事威胁对方,那就是一把双刃剑,而且很可能在未伤到对方筋骨的时候,自己已经彻底倒在剑下了。

    正因为这是一把双刃剑,楚天齐并不打算随便使用,只把这个话题看成核武以做威慑,即使使用的话,也仅是一种讹诈。因为中央纪委只规定,省(部)、地(厅)级领导干部的配*偶、子女,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业务范围内,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。规定也并未讲厅级领导子女就绝对不能经商。虽然不打算随便使用,但万不得以情况下,也不妨一试,反正光脚不怕穿鞋的,自己一个副处,相对于正厅,就是“无鞋”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有这些考虑,楚天齐才动用经济手段,用收回鹏程地块做砝码,逼*迫张鹏飞现身。结果张燕来了,以鹏程和鹏燕公司最大股东身份来了。她来了也好,省得自己和那个渣子张鹏飞见面。

    在和张燕的谈判中,如果张燕不是拿自己前途说事,不是她扯出官场上的东西,楚天齐也不会点出有关张天凯的事。既然对方以此威胁自己,楚天齐也就自然说出了一个听到的消息——张天凯正在争取副省级,这个消息他是听陆娇娇说的。他听到这个消息时,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讯息,因为两年前张天凯争副少失败,如果这次再不成功,以后就没机会了,他想张天凯全家族应该都会重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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