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二章 冯俊飞反思-《官涯无悔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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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冯俊飞到县城读书,在大伯家生活时,大伯和大娘对他很好,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。到学校上学,由于自己是教育局领导的侄儿,冯俊飞更是受到校领导和老师的高看和照顾,每当和其他同学发生纠纷时,自己都被判定为“有理”的一方。

    师范毕业,参加工作后,由于仗着大伯是主管教育副县长,而且大伯也欠自己的。所以,冯俊飞就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利或是便利条件胡作非为,尤其是冯志国临时主持县委工作期间,冯俊飞更是肆无忌惮。而且,无论他闯了多大的祸,冯志国都能给摆平。冯俊飞认为,冯志国就应该给自己摆平,谁让他们不要脸,干下那样的丑事呢?

    发生大字报风*波后,冯俊飞已经百分百断定,自己是冯志国的儿子,否则,胡小琴为什么要寻短见?还不是丑事暴露,无脸见人?

    正是由于母亲、大伯、大娘、老师这些人的溺爱,冯俊飞就形成了自私、傲慢、霸道的性格。他的心中充满了恨,恨冯志国和胡小琴恬不知耻、勾搭成奸,恨冯志军和大娘甘愿戴“绿帽子”,恨老师、恨同学,包括恨那个穷鬼家的崽子“处理品”,凭什么“处理品”的学习就能超过自己?在冯俊飞的人生字典里只知有己,不知有他,一切都是以自己为中心。

    只到接大娘电话返回大伯家,看到大伯嘴角挂着残留的血迹倒在沙发上的时候,尤其是大娘说了大伯是“加班累倒的时候”,冯俊飞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做的过了,自己该反思了。

    在医院这几天,冯俊飞把有些事情想通了。其实本来就是很好理解的事,只是冯俊飞在主观上,一直认定冯志国是在“赎罪”,所以得出的结论就是扭曲的。现在他想到的是冯志国对自己的真心关爱,在思考这些问题时,都是从客观的角度去看,因此,对于同一件事就会得出和以前截然不同的结论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对于母亲和大伯当年的情,冯俊飞已经有了重新的认识。当年还在青春年少的二人,男未婚女未嫁,日久生情是很自然的事。只是因为那时的人们要单纯的多,提前没有安全措施,在情难自禁时,才会让孽情的种子发芽,有了孩子。如果放到现在,那就简单多了,好多青年都会提前有准备,既使没有,事后也会大方的采取补救措施。

    后来,母亲才知道有了孩子。那个时候,无论从政策、制度上,对于婚外情,都要比现在严的多。尤其是这种未婚先孕的事,肯定是要被单位开除的,而且从道德层面上,还要经受舆论和精神的谴责与鞭挞。因此,冯志国让弟弟给自己“顶缸”也是万不得以的事情,只有这样才会让冯志国和胡小琴保住名声,冯志国也不会因此失去工作。虽然对冯志军有失公平,但做为一个成天下煤窑的“煤黑子”,能取到胡小琴这么一个漂亮、温柔、有文化的年轻女子,也是一种造化和补偿。

    从自己出生后,冯志国对自己所有的关爱,既是一种补偿,更重要的还是缘于那种父子连心的关爱。做为政府工作人员,做为县委、政府的领导,冯志国在为自己做一些事情的时候,尤其是为自己才做那些不太光彩的事情,是要背负社会舆论和内心谴责的双重压力的。但他依然做了,这说明他为了自己这个见不得光的亲生儿子,不惜名声受损,不惜忍受内心的煎熬。

    冯俊飞越想,越觉得冯志国对自己是天高地厚之恩,而自己却是把他的好心当成了“驴肝肺”,还在以“小人”之心胡乱揣测。自己太对不起他了,也对不起自己的母亲,以后一定要对母亲更加孝敬,对被自己称为“大伯”的这个男人也要多理解和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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